


當今社會風氣越來越開放,男女交往機會也愈來愈頻繁,加上個人自主性提高,對於婚姻關係的重視程度不若以往,不僅晚婚風氣興盛,離婚率更是逐漸提高。 而【外遇】也彷彿普遍到幾乎見怪不怪,為原本已逐漸淡薄的夫妻忠貞觀念,投下更多破碎的變數。
如果不願意成為婚姻中受傷的一方,就要保持基本的警覺心。
--- 而外遇徵兆 (保持警覺心,才能即時保護自己)
- 另一半找盡理由晚歸甚至徹夜不歸(如:開會、加班)
- 行為舉止異常(如:態度冷淡、一再揚言要離婚或分手)
- 常有不出聲電話、電話費暴增、手機有曖昧之簡訊等
- 接到某些電話會明顯的迴避談話
- 性愛次數明顯減少
- 開銷花費明顯增加且項目不明
- 車上或身上有來歷不明的物品
- 耳聞同事或友人所見之情形
外遇調查 (掌握情勢,進可攻退可守)
一但察覺狀況不對勁,妳選擇裝聾作啞或是怒氣沖沖? 若是不想讓對方得寸進尺,就是鬧得滿城風雨。
唯有透過專業徵信的協助,先搜集掌握到有利的證據並瞭解全盤狀況,才能思考接下來該如何解決問題。
如何處理外遇問題?
面對外遇問題不能一味逃避,遲早都要有結果。除必須冷靜之外,下列心理建設極為重要:
1. 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什麼? 許多人在面對另一半外遇問題時,心中總是茫然無緒,到底自己還要不要這個婚姻?能不能完全寬恕曾經背叛自己的另一半?自己所追求的人生是什麼?連自己都沒有定見及認知,如何能掌握解決問題的方向?因此,處理外遇問題第一步,就是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2. 確切瞭解自己要怎麼做(如何做)? 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擬定策略,是採取壓制策略、迴避策略、圍堵策略、妥協(容認)策略,或是退讓策略。
3. 真正的去做(實行階段) 擬定處理問題的策略之後,接下來的就是去實行,否則一切都是空談,一切還是回到原點。其實婚姻有太多的盲點,這些盲點經常就是外遇問題的徵結所在。多諮詢專家的意見,尋求社會支援幫助,再加上自己判斷,真心誠摯地去解決問題,才是處理外遇危機的最好策略。
● 為什麼要做外遇蒐證 ?
蒐集配偶外遇的證據,通常有情、理、法三方面之用。
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希望配偶回頭、不想離婚者,有些人會使用蒐集的證據,來要求外遇的配偶,簽下悔過切結書,擔保不再犯。切結書中通常附帶再犯情況的「懲罰」 ,例如:提告或者要求金錢賠償。
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要放棄婚姻,通常會以外遇證據來提告、訴訟,藉此要求金錢賠償、贍養費或子女的監護權。「外遇蒐證」,不僅是確定配偶是否發生外遇的方法,外遇蒐證更是抓姦程序的重要前置步驟。
● 為何要外遇現場抓姦 ?
- 現場抓姦可以給予發生外遇的男女法律上的刑法懲戒。
- 現場抓姦可以給予受傷害的配偶些許金錢補償。
- 現場抓姦可以給予關心小孩的配偶有利奪得監護權。
- 現場抓姦甚至有可能挽回一段即將破碎的婚姻、崩裂的家庭。
●徵信社都如何進行外遇蒐證 ?
1. 先調查出有關於被查者的背景資料及生活規律習慣。
2. 規劃出被查者的可疑時間點以及地點。
3. 針對交通工具及環境,派遣調查員實施外遇蒐證。
4. 將被查者去哪?見誰? 做什麼? 予以調查並蒐集證據。
所謂外遇,就法律觀點解釋,是指有配偶之人有婚外性行為的舉動,即與他人通姦。民間常見男女朋友稱對方外遇,在法律來說只有劈腿的行徑。而法律上的外遇是指有通姦或妨害家庭的行為。
外遇蒐證是指為了蒐集配偶外遇的證據,即使用跟蹤、調查或竊聽...等方式,來蒐集配偶對婚姻不忠,且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證據。
● 徵信社抓姦一定會成功嗎?
坊間處處可見徵信社的廣告,訴求外遇蒐證、行蹤調查、抓猴、捉姦,其實主要業務就是抓姦或是調查劈腿事件。
很多消費者發現枕邊人行為脫序可能外遇時,自行搜證不易的情況下使考慮委託偵探社進行外遇調查,進而委託抓姦專案,但是委託徵信公司就一定會完成任務讓通姦的二者得到法律的制裁嗎? 答案是沒有絕對的完美任務。
坊間的偵探社並沒有很精細專業的分工,大多採取土法煉鋼的方式辦理案件,真正技術高超,憲、警、調等科班出身的專家大多擔任業務的職務,換言之外勤的調查人員都是從錯誤中學習辦案技巧,辦案品質自然就大打折扣了。
徵信社抓姦出包的狀況很多,跟監被發現曝光、跟到汽車旅館經驗不足又緊張的新進調查員看錯房號導致捉姦衝錯房、事先的蒐證不充分沒有採集直接證據就抓姦最後證據不足法院判決妨害家庭通姦罪不起訴處分、直接證據有採集但是間接證據採證不足第三者妨害家庭通姦罪不起訴處分。
以上的都是有忠於委託想完成任務的徵信公司會發生的狀況,至於那些本來就不積極幫客戶完成任務的徵信社,客戶委任外遇抓姦專案後等於是另一個災難的開始。有沒有服務品質極優的偵探社業者,答案是肯定的:有的!!消費者在委任徵信公司前要仔細的諮詢自然能找到品德優良技術高超的私家偵探。
●徵信社如何抓姦(後續協調)
徵信社會選定行動日期後,當目標一離開家或公司前往外遇地點時,徵信社會打電話叫委託人來,到公司或是現場附近等。等到目標進入現場後,,徵信社就會有專人帶委託人到管轄派出所報案。因為私人並無搜索權,所以一定會找警察來,徵信社人員假裝委託人親友,跟著進去拍照,通常不會在無警察陪同下衝現場。
等到警察來了,因為必須捉姦在床,所以徵信社會給委託人暗號,看可不可以進去。如果可以,委託人就帶警察進去,做整抓姦過程的搜證,搜證好了之後,只留下負責整個行動的管理階層。
一旦衝現場抓姦成功,另一半及外遇對象被帶到派出所時,此時不管男的平日有多威風,十個有九個會向老婆當眾下跪磕頭認錯,由於通姦是告訴乃論,所以老婆掌握有外遇老公是否得面對司法審判的生殺大權。至於是否離婚,那也是由老婆決定,因為配偶通姦是可以聲請判決離婚的要件之一,而且此時老婆可以取得較高的金錢膳養費或賠償。
不過十個女人有九個會在外遇老公認錯道歉時原諒他,此時就踏出錯誤的第一步,因為十個出軌的男人有七個會再犯,而且配偶知悉通姦情事六個月後,就喪失追訴權。所以有些男人會等到六個月滿後,再跟原對象繼續通姦,此時因不能告刑事通姦,也就很難訴請離婚或是請求賠償了。
徵信社會將整個捉姦之後的法律關係,及所有利弊分析給委託人聽,讓委託人不至於最後心軟撤銷告訴,就算撤銷,也要委託人要求老公移轉至少一半財產所有權給她,除了為委託人將來生活保障外,也可以讓老公外遇機率降低,這就是為什麼徵信社會提供後續協調的服務,幫忙委託人爭取該有的權益,像是膳養費、小孩子的監護權、教育費、跟第三者要求的精神賠償之類的。
●外遇的代價
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的部份由於配偶一方的行為破壞了婚姻之間的和平和協調,即違反婚姻契約義務而侵害他方在婚姻上的權利。因此通姦行為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加損害於他,構成共同侵權行為,通姦者及相姦者依法對於配偶之他方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拒絕同居:配偶之一方與他人通姦,違背夫妻互負之貞操義務,他方主張不履行同居義務,即有民法第一千零一條但書規定之正當理由,若通姦之配偶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他方得以有此正當理由而抗辯主張不負同居義務。惟此係消極的得主張不負同居義務而已,並非謂得提起別居之訴裁判離婚:夫妻之一方與他人通姦者,依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的規定,他方得請求裁判離婚,並得依法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民法第1056條)。
如夫妻無過失的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得請求給與相當的贍養費(民法第1057條)。發現先生正在脫產,如何補救? 離婚條件尚未談妥,卻發現夫丈夫有脫產的動作時,妻子可以向徵信社連絡法院請求假扣押的執行。但是法律規定請求人必須提出該財產三分之一的擔保金,而且丈夫可以要求限期起訴;這時又因為婚姻關係尚未結束,財產的請求權還未發生,程序上有點麻煩。有些丈夫在離婚的過程中,早已將財產過戶給他人,或者經過設定抵押,造成個人債務多於資產的假象,使得妻子無法要求財產的分配。所以實務上,丈夫很容易得到妻子的財產的分配部份,而妻子則很難分配到丈夫的財產。身為人妻者,不可不慎重的考慮要如何才能保護自己既有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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