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不到女兒 把前妻變小說騷婦
台中市蔡姓男子與妻子離婚8年後,因前妻拒絕蔡男與女兒聯絡, 蔡男竟於部落格與臉書上,撰寫宛如色情小說的鹹濕文章,還把前妻寫為女主角,取了「騷包美女」的稱呼,影射前妻性變態與性濫交,喜歡「打野戰」,「一天跟 兩個男人輪流上床」,台中地方法院依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46歲蔡男因無法連繫女兒,歸咎於前妻阻撓,遂化名在臉書與部落格發表名為「騷包美女」等2篇文章。
上述兩篇宛如色情小說的鹹濕文章中,他與前妻、以及前妻的男性友人,分別成了男女主角與男配角,藉此影射前妻劈腿性濫交,還有特殊性癖好與「變態」、「怪招式」等。
蔡男辯稱,他以「騷包美女」稱呼前妻已有10年之久,前妻並未拒絕,另外,他也沒有指名道姓,不過,地院認為,蔡男雖匿名發表文章,但足以讓認識的人,或有心者辨識出蔡男前妻的身分,據此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
2016-02-18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