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前警衛隊為愛全面失控 「裸體合照」逼外遇婦復合遭判刑
警察專科學校警衛隊張姓前隊員因工作關係結識有夫之婦,2人不倫,女方有意結束畸戀,張傳送2人裸體合照逼對方復合,不時跟蹤騷擾,台北地院審理,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張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54歲的張與外遇對象都已婚而有配偶,還是互生情愫; 2021年10、11月間女方向張表示希望結束關係,回到一般朋友相處,張不從,又不滿方女日漸疏遠,不斷跟蹤騷擾。
檢方指控,2022年8月13日至12月12日,張持續以通訊軟體LINE、messenger傳送訊息給女方 ,稱對方「老婆」,表示「好想妳」、「好愛妳」、「2人要在一起一輩子」、「請妳跟我聯絡,妳的態度令我痛苦,生不如死」。
起訴指出,張2022年12月12日凌晨傳訊息給女方稱「12/15星期四晚上請妳下班出來跟我見面說清楚...12/15沒見到面我會全面失控,妳要把我折磨到死,我就跟妳一起死,妳會失去家庭小孩工作,會讓妳一無所有跟我一起去死」。
張也傳送雙方交往期間共同出遊、赤裸身體合拍的照片,連續以LINE語音對話聯繫女方,女方報警,警察法辦張。
判決說,張犯跟蹤騷擾、恐嚇危害安全罪,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論罪,張坦承犯行,有意與被害人和解,但雙方意見不一破局,女方的配偶到庭指張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審酌張智識程度、生活仰賴退休金等,依法判刑。
聯合新聞網 2023-09-19 12:13